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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模式

来源:我们爱旅游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的基本方式有: EPC、BOT、BOO、BOOT、BT模式等等,每一种建设方式都有其具体的特点及相应的局限性,我们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最恰当的建设方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在EPC模式中,设计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采购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这一模式体现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建、管、护一体化的要求。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该模式是以获得政府特许权的项目发起人为主体,与各方经济体发生具有法律效能的经济往来关系。在与政府签订特权协议后,通过向外发行股票和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由政府担保。

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

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

5种运营模式的比较分析,详见表

表6-1 运营模式对比

运营模式 优点 1)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1)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项目的作。 收益、质量完全取决于承包商的经2)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 验和水平。 EPC 3)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利于费用和进2) 总的工程造价偏高。 度控制。 3)不利于业主对对最终设计和细节4)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提高管理能的控制 力。 1)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收取污水处1)减轻投资建设公司的资金压力。 2)有利于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 3)明确了三方权责。 BOT 4)提高了治污专业性,便于环保部门集中监管。 5)提高了企业的污水回收利用率。 3)缺乏健全的机制来规范BOT运行。 4)项目前期的了解、谈判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 1)有效解决了建设、运营责任分离1)操作过程复杂。 的矛盾。 2)企业承受风险大,不适用于大中2)目标责任明确,经济与环境效益BOO 好。 3)周期长,参建单位多,融资大。 3)有利于环境监管。 4)需要大批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 4)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 型项目。 理费“受阻”。 2)环保监管措施不完善,影响污水集中处理效果。 缺点 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贷款多,还款1)拥有产权价值,具有项目价值优势 BOOT 2)可以弥补项目的预期收益低的缺点 偿债。 1)谈判时间长,涉及环节多,融资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成本高。 2)合理分散风险。 BT 3)提高运作效率和质量,减少社会净损3)只适合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投资失 项目,适用范围窄,风险大 2)项目相关方多,协调沟通难度大。 期限较长,风险大,企业难以承担

本污水处理厂建议采用BOT形式建设,以节省政府投资,减少普宁市政府财政资金负担,同时提高社会资金参与普宁市市政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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