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准接纳: 1、学历 :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 (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 (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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