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规程》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 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学前法律法规的学习,首先了解到我国学前教育立法
的发展历程,在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中,说明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层面的 重视。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的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受 教育权等而言,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它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根 本法律。 其次,《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从宏观方面给幼儿园的管理工 作提供了管理依据,新版的《规程》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园内的行为 为主要改革的方向,在活动室的设置上也有了要求,同时在收费这一快的管理 更加的明确。这两项法规的出台,为幼儿园管理工作提供了参照的标准和依据。
接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了幼儿 园教育的性质、任务、内容,为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提供了理论方面的指引和实践 方面的建议,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最得力的助手。《指南》就像一
位经验老 道的学者,不但将幼儿生活与学习上的活动锁定在自主能力的发展上,还根据 不同领域给出了有效的引导方法。“鼓励”、“支持”“和幼儿一起”是在指南 中见到最多的字眼,《指南》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无穷可能性。 最后,《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及《教师专业标准》对幼儿园的从业人员提出 了专业上的要求,是各教育行政单位和幼儿园任用园长、建立教师准入制度的参 考依据,也是幼儿园制定教师职后培养计划的参考依据。《园长专业标准》中提到 园长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引导办园方向;园长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引领教师成 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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