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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函

2021-11-29 来源:我们爱旅游


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函

要点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署的文件,对试用期录用条件进行确认,以作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录用条件确认函

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

员工:

岗位:

录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类

1. 不符合招聘简章公示的任职资格或条件的,或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技能的;

2.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而延期到岗的;

3.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齐全规定证书证件及资料的;

4. 入职培训后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 身体特征不适合特定岗位需要的;

6.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二、争议纠纷类

1. 不具备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就业资格或手续的;

2. 无法提供招工录用、社会保险缴交等所需证明、资料的;

3. 与原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

4. 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

5. 与其他用人/用工单位存在未了劳动争议或诉讼纠纷的;

6. 入职后不按本单位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 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劳动争议隐患的行为或事实;

8. 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单位无法办理招工录用或缴交社保手续的;

9.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三、诚信政历类

1. 被公安机关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2. 向公司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内容存在虚假或有故意隐瞒的;

3. 持有或提交假证书、证件对本公司造成误导的。

四、绩效类

1. 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的;

2.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 试用期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或不及格的;

4. 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5. 试用期内无故缺勤(旷工)2天(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次以上的;

6. 其他原因导致试用期绩效低下的;

7.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8. 试用期业绩要求:

五、其它方面

本人确认:本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本人接受公司在试用期内对本人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不及格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该考核需要参考上级或同事意见,具有相当程度上的主观因素,本人认可公司作出的考核结果。

员工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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