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职责及权限
一.主管工作
负责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员工培训、人事档案、退休员工、综合治理、治安保卫、剧毒物品的监管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培训、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培训、厂内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3.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对员工的考核、管理及调配,并组织专业技术职称和考评工人技师的晋升。
4.负责劳动统计和干部报表工作。
5.负责组织招聘职工和输入输出劳务管理,及时调配余缺。
6.负责实施劳动制度改革,规范各种劳动关系。办理辞退、除名、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负责工资的审批,计算及输卡工作。
8.负责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制定晋升工资方案及各项津贴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9.负责工资基金项目和各项开支的审批与发放。
10.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11.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审批定员变动。
12.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和员工的奖惩,并对违规违纪员工我
单位进行处罚。
13.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和职工各种假别的审批。、
14.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的管理及住房公积金的交纳。
15.负责组织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和定级。
16.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中长期或年度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文化、技术及业务培训,并对培训材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18.负责接待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办理职工送外学习等事项。
19.负责控制、管理、合理运用教育经费。
20.负责员工的人事档案转移事宜。
21.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要害岗位的治安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2.负责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组织普法宣传,并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
23.负责协助公安机构侦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4.负责护卫公司的取、送款和金库的保卫工作。
25.负责查破治安灾害事故、破坏事故,并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现场保护。
26.负责监督保安人员出入门管理、值勤巡逻及护厂,并对外
来人员进行入厂登记。
27.负责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交通治安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厂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立与管理。
28.负责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审批的检查和安全管理。
29.负责办理外来人员入厂的审批和发放临时出入门证。
30.负责公司消防人员的训练及管理工作。
31.负责党总支及团总支的日常工作。
32.负责完成质量体系、环境体系与其它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职责。
33.负责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权限
1.有权对一般职员和工人进行调配。
2.有权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员工进行奖惩。
3.有权对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培训、治安保卫等制度提出改革建议。
4.有权对各单位实行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培训、治安、保卫等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5.有权对各单位职工培训和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对专业人才送培深造有建议权。
7.有权对公司内部案件和事件进行调查、处罚和调解。
8.有权对剧毒物品、易制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进行监督检查。
9.有权监督保安人员检查出入公司各门的车辆、物质、产品和人员。
10.有权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调整,并可提出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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