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的单位加工成成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把购进的材料委托别的单位加工成成品,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简单的来说会计核算参考如下:
(1)发出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计算支付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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