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必客麻辣香锅(香格里拉店)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岗位:
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到 湖南省长沙市
参加 思必客餐饮有限公司厨师技术培训 时间 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 培训机构: 必客餐饮有限公司 二、 培训岗位: 厨师
三、 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名誉与保证不
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受训,以公司利益为重,绝无异议。
四、 乙方保证在培训期满后按时返回公司,积极将所学的技术运用到实际工
作中,同时有责任向其他相关员工传授所学的知识。
五、 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协议约束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公司。
如果乙方在此期间离开公司,必须补偿甲方所付培训费用损失,培训成本包括:培训费、培训期间工资、培训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食宿费,提前离职的按违约月数计算违约培偿金,违约金=(培训学习总费用/约定服务年限×(约定服务年限—实际已服务年限)。
六、 培训期间到开业前期,公司根据当地生活水平每天发给厨师 元生
活补贴。
七、 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并能配合公司各项活动。 八、 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
技术秘密者,愿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受训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十、 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受训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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