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xx年“五一”劳动节学校放假安排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为正常公休,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请各部门于4月28日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地点:学校办公楼502室,电话:)。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xx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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