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各级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汛期防汛工作,现就严肃防汛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干部职工,要坚决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1、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必须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在岗在位在状态;
4、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
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坚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1、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3、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
4、违反有关工作行为规定的。
三是严肃值班纪律。镇政府及各村(社区)所有的防汛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防汛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所有党员干部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违反值班纪律的坚决按照有关干部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防汛抗灾、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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