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委托代理事务协议

2022-04-23 来源:我们爱旅游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即将更名为:湖北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费导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消费导报》是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费导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0.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 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 发行《消费导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消费导报》送到甲方;

  2. 保证每期《消费导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