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赔偿合同

2020-10-14 来源:我们爱旅游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 楼盘(位于 )需拆除乙方正在使用的沿街楼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拆迁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第1条:1、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层 平方米;二层平方米;附属物。

  2、所有权人:

  3、房屋性质:经营性用房。

  二、甲方义务

  第2条:甲方以回迁的方式对乙方拆迁的以上房屋及附属物给予赔偿。

  第3条:回迁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

  1、回迁安置房屋位于齐晏大街以南、向阳路以西,楼房东墙距向阳路路中心 米,该距离不得相差5米。

  2、回迁安置房屋为一层门头房,门头朝向需面对齐晏大街,南北贯通,向南需有门、有窗、可做门头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东西长度为27.14米。

  3、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通水、电、暖;墙面、门窗、卫生间等达到可营业标准,该房屋因水、暖管道等因素造成使用的面积不可超过总面积的1%,若超出总面积的1%部分,需另增加使用面积或经济赔偿(按市场售价为准)。

  第4条:1、回迁交房日期:自乙方房屋拆迁日起 三 年内即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回迁房屋交付日,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房屋租金,每年 元。若甲方未按期交付回迁房屋,超出时间甲方向乙方赔偿的房屋租金按10%每年递增。

  第5条:甲方应在交付回迁安置房后三个月内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6条:因回迁安置房面积不宜分割而多出赔偿乙方面积部分,甲方以不高于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乙方拆除面积超出安置房屋面积部分,甲方以市场价格给予赔偿。

  第7条:若甲方无法交付回迁安置房或交付的回迁安置房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回迁安置房,甲方需以现金人民币1500万元给予乙方赔偿。

  第8条:抵押担保:甲方以 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抵押给乙方,并从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抵押手续,且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果不能按时交房,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抵甲方赔偿的回迁安置房,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将抵押物过户给乙方,并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第9条:担保方责任:甲方需找乙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来担保本合同的覆行,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交付回迁安置房,担保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全部责任。

  三、乙方义务

  第10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完成第8条和第9条的条款后,乙方应在15日内交房或拆除。

  四、其它: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2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提交齐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3条:本合同一式4份。自甲、乙方及担保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本合同生效。

  1、甲方抵押物的相关证件和手续。

  2、回迁安置房屋的相关图纸。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