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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