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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2020-05-10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

  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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