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含借调交流)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奖励总额
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考核核定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四、奖励原则:
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此三项的奖励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五、奖励办法:
专项绩效分配体现“专项绩效”属性,突出三类教师的考核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奖。
1.班主任评优奖:根据《寨桥小学班主任考核奖评办法》,以年级组为单位,按50%的比率评选出优秀,其余为合格等次。优秀者每月得150元,合格者每月得140元,按10个月计发;(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班主任考核得奖不再设置)
2.代班一天得10元;(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置此项)
3.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竞赛奖:参加校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50元,按30%的比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30元;参加区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80元,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参加市级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4.获区名班主任称号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市名班主任称号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协同管理奖。
根据学校情况,发放协同管理奖,发放标准500元/学年。发放对象:除班主任之外的其他任课教师。
(三)超工作量教师考核奖。
1.每学年经校长室、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商定的课务,均视为满工作量。代课视超工作量,奖励10元/课;(注: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立此项。)
2.教师个人申请、学校行政审批后的加班(不含学生训练及比赛),加班每天40元。承担学校临时加派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的,按工作量或工作强度折算成加班计算。(注:原绩效奖发放办法中不再设立此奖项。)
3.语、数、外教师早上、中午进班辅导奖:以班级为单位来核算,一学年900元,由班主任登记任课教师的进班次数来发放。
4.专职术科教师带队训练辅导(以一个项目为主),每学年每个项目200元;如果是校外人员来训练,本校教师参与管理者,每学年每个项目150元(不包括暑期田径训练);数学老师带数棋队训练、参加比赛者,享受同样的奖励。
(四)教学业绩优秀教师考核奖。
分四块来考核奖励:一是校级调研学科教学成绩奖;二是学科竞赛团体参与奖;三是区级调研学科教学质量创优奖;四是教师个人教学成果奖。
1.校级调研学科教学成绩奖:
按学期计算,班平均≥校平均,得一等奖100元;班平均低于校平均2分以内(不含2分)得二等奖80元;班平均低于校平均2分以上,5分以内得三等奖60元;班平均超出校平均10分以上酌情扣除相应奖金。
凡接上一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班平均与校平均差距超过3分(不含3分)的老师,享受“担当奖”每学期100元,一学年计200元。(担当奖有效期一学年)
说明:
1)“担当奖”和“成果奖”不重复得。
2)担任两班和三班的,取其中最好的一个班进行测算成果奖。
3)跨年级教学的,可累计测算成果奖。
按学期计算,期末抽考所任教的.一个班。音乐、美术、科学、体育、信息,按相应比例考核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附各学科的基本能力:音乐:唱歌;美术:作画;科学:实验操作;体育:体能和技能;信息:文字录入或其他),合格率达97%,优秀率达35%的,奖励50元。
2.学科团体竞赛参与奖:每位教师组织学生每参加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团体竞赛得50元。
3.区级调研学科教学质量创优奖:
(1)六年级毕业班创优奖:六年级毕业考试以区三率为测试标准,如班级优秀率或合格率等于或超于区平均,则每率奖励100元;如该学科的校平均优秀率等于或高于35%、合格率等于或高于97%,则该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再奖励50元。
(2)其他年级区学科抽测调研考试创优奖,若校优秀率、合格率等于或超区平均或低分率低于区平均,则所有被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各率各奖励80元;若三率均优于区平均,则被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再奖励50元。
4.教师教学成果奖: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评优课)奖:参加校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50元,按30%的比率设奖,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0元、50元、30元;参加区级基本功竞赛一次得80元,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参加市级基本功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获区名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市名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800元。(评优课非现场比赛,送评视频按同级获奖的30%计算。)
(五)师德考核奖。师德按学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得200元。出现师德问题,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六)安全考核奖。安全按学期考核,无安全责任事故得基数200元;有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考评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七)出勤考核奖。出勤按月考核,出全勤每月得30元,旷工病事假等按规定扣除金额。(全勤指没有病事假,培训、会议、外出听课等公差除外;产假、丧假等出勤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今后随着专项绩效总量的增加,各奖项的基数或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三项奖励的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
六、实施过程:
1.学校成立专项绩效领导小组。
组长:黄勇
副组长:李建新、王兰
成员:全体中层及部分教师代表
2.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方案。由校长室制定初步方案,各处室讨论汇总意见,校长室共同商定成稿。
3.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4.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校级领导专项绩效奖励由区教育局考核发放。
2.借调人员的专项绩效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3. 退二线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现职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不再按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4. 下列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一是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二是长病休人员;三是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四是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5. 下列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一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二是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三是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本工作方案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教代会通过,自通过学年度起执行,解释权属常州市武进区寨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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