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特色农业,调整农业结构,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效,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种植产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负责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甲方向乙方提供“ ”辣椒杂交种,并保证种子质量符合国家《种子法》有关规定。若因种子质量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国家《种子法》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生产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负责辣椒种植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乙方科学种植,防治辣椒病虫害,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
三、甲方负责收购乙方全部红辣椒,对鲜红的辣椒质量要求:全红色、无虫蛀、无霉烂、无干疤、无裂口、无畸形、无青盖,保护价定为 元/公斤。如果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收购。如果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在 元/公斤以内,按保护价收购。如果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在 元/公斤以上,双方协商调价。
四、乙方落实甲方要求的种植面积后,辣椒种子必须及时到位。
五、每亩种子款元,所需物资 元,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乙方须按甲方的技术规程生产、种植,不得私自更改种植方法。若因个人技术管理不当损失自负。
七、乙方确保种植面积亩,提供一切有利收购条件,甲方代收人员统一培训后须按辣椒质量要求严格收购。
八、乙方须按合同将辣椒出售给甲方,不得私自卖给他人,如被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再收购乙方辣椒,乙方则10倍赔偿甲方辣椒种子款。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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