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决定,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在全县快速传播和蔓延的势头,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乡卫生院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全乡层面上看,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农村边远村屯尤为薄弱。为进一步加大卫生院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使卫生院率先在全县范围内掀起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热潮,带动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投入到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我乡艾滋病防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面向辖区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艾滋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5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攻坚工程,实现农村居民达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达到95%以上,卫生系统人员20xx年培训率达100%,知晓率达100%。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天等县都康乡卫生院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鸿欢 乡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陆荣斐 乡卫生院副院长 赵光冲 乡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赵志伟 乡卫生院医疗组长
甘英霞 乡卫生院妇幼组长
农秀芬 乡卫生院护理组长
黄安忠 乡卫生院后勤组长
闭秀桃 乡卫生院办公室副主任
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赵光冲同志兼任,成员:公共卫生科全体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多种宣传形式,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做到进村入户、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为大众媒体、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根据每年的宣传主题制作相关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编制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资料;配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对骨干宣传教育人员进行培训,对整个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务人员全员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培训,全员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直接从事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人员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50学时,培训率应达100%,合格率达100%。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门诊大厅、病房出入口以及单位主要通道显眼位置设立艾滋病及性病防治知识固定宣传栏,并定期维护和更新内容,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1处固定宣传栏,县级医院至少设置2处固定宣传栏;设立户外大型广告牌至少一幅以上;在门诊、妇产、孕妇学校、婚前保健、性病、预防保健、艾滋病咨询检测以及感染性疾病科室摆放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品,候 诊室播放防艾宣传片;在院内相应过道、走廊、科室张贴20张以上防治艾滋病宣传画(单);本单位要印发一定数量的`宣传手册,利用本单位便利条件比如门诊病历本、新农合参合证、药袋等常用品上印刷简要的防治艾滋病宣传知识;乡(镇)卫生院刷制不少于5条永久性宣传防治艾滋病标语,村卫生所(室)刷制不少于2条永久性宣传防治艾滋病标语。
(五)每年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六)医院的性病门诊或性病诊疗专门机构要对求诊者及其配偶或性伴进行心理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配合干预措施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年底,求诊者和咨询者的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重点,成立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完成防治艾滋病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资源配置上给予适度倾斜,对没有完成防治艾滋病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干部职工接受艾滋病知识培训档案,对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考核,把考核成绩列入个人考核内容,对防艾知识培训成绩合格的才给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等。
五、检查与督导
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治艾滋病宣传教 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1-2次检查与督导,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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