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租方(乙方)
租赁物:
型号:
机身串号:
价值: 元
大写:
租赁附件:
附件价值:原装电池 元,国产电池 元,充电器 元,USB线 元,AV线 元,手绳 元,相机包 元
总押金:
大写:
租金:
日租机 元/天
租赁物交付时间 :
租赁物预归还时间 :
租赁期限:从租赁物交付之时起到租赁物归还之时止 现有损伤描述: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乙方,甲方开机实地实物验收并核实损伤状况。乙方签订本合同表示对租赁物已验收。
二、本合同标的物不能转租他人。中途退租或还租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承租方不能拆卸或改变租赁物的性能。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享受标的物的使用权并享有所选择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设备时,承租人须带上租赁合同与押金收据到甲方,归还租赁物并支付实际租金然后退还押金。
四、实际租金等于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与租赁物交付承租人时之间的'时间间隔。
五、租赁物损伤或丢失,除支付租金外,还要按以下原则进行赔偿:
1.租赁物外观有划、擦、磕碰(未破裂并且能正常使用),须按价值的5%~10%赔偿;有较严重擦花、进少量水或沙,按价值的10%~30%支付赔偿金(能正常使用)(原本就有的划、擦、磕碰痕迹须做标记,与承租人无关)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破裂,或者新的损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或导致使用品质下降,则按价值的100%赔偿。承租物归承租方所有。
3.承租人如将租赁物丢失,按价值的100%赔偿;只丢失配件,按上述价赔偿。
六、甲方义务:
1、承租人归还租赁物时,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2、告知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对租赁物已有的划、擦、磕碰痕迹作标记。
3、提供最基本的标的物使用常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未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 年 月 日 签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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