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为拓宽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健康养老服务内涵,打造“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区域养老健康服务水平,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群体“病有良医”。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康档案。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个人健康信息,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计划。
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定期组织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教育材料。
3.慢性病管理。根据老人不同健康状况和需求,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使治疗方案合理规范化。为签约服务对象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
4.定期开展体检。甲方每年安排老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服务。但不开展如静脉输液等必须在医疗机构才能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并根据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6.为居家养老护理员提供医疗卫生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确定甲方为医疗服务合作单位。
2.为甲方免费提供医疗场所,提供医疗活动必要的后勤保障。
3.将老人的病情、服药记录、药物过敏史等如实告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健康档案建立及规范管理工作。
4.老人如出现突发性急性病症,超出甲方急救处置能力,乙方或者老人家属应及时联系120送综合医院急救,病情稳定后乙方需告知甲方医生相关情况,便于甲方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提供后续康复指导。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自行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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