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我浙江省千喜万福文化有限公司,受浙江省X有限公司委托,拟在焦明路与方湘路交汇西南面一栋5层居民楼朝北墙面上设置广告牌,广告牌面积35平米,长7米,宽5米。
广告牌的宣传范围包括:通信、文化、商务类。
现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提出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申请,并向贵局提交如下材料:
1. 我公司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浙江省X有限公司委托书;
3. 广告牌小样;
4. 浙江省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公司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贵局依法审查并予批准。
浙江省千喜万福文化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时间:20xx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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