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希望,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学校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培养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适应21世纪教育中学教育教学要求为标准,以学校为培养主体,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业务能力,使之成为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
二、培养目标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手段。
3、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够独挡一面,胜任毕业班工作。
4、具备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5、具备对各种信息的捕捉、判断和重建的能力。
学校根据以上目标制定“一、三、五”人才工程计划。即一年成长(成为合格教师),三年胜任(成为学校与家长满意的教师),五年成为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在校内各学科中业绩突出)。并进一步适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促使其沿着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
三、培养对象
本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四、培养措施
1、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具体事务由各科室协同完成。
2、实行青年教师过关制。青年教师要在成长过程中过五关,即思想品德关、教学技能关、教材教法关、教育管理关、教学科研关。由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共同操作,并组织评委会根据平时表现和教学成绩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教师发放过关证书。
3、加强管理,重视培训,严格要求。
(1)由教导处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常规管理。
(2)由支部定期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和青年教师工作汇报会。
(3)由教导处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培训会,对青年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4)由教科室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记录青年教师成长过程。
4、落实辅导制。加强校内“传、帮、带”活动,以课堂为载体,切实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教师培养不能等、靠、要,教师的成长主阵地在校内。为此,在校内坚持“一帮一”“一帮二”的“结对子”活动,从思想交流、课前的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到教学过程设计、课后反思均进行随时对话、“跟踪听课”、重点强化“示范课”“随堂课”“诊断课”,让青年教师先定格,再入格,直至跳出“模式”逐步形成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
(1)每名青年教师都要确定一名辅导教师,辅导与被辅导的关系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并经学校批准。
(2)辅导教师要对青年教师的备课、讲课把好关,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所用教案必须由辅导教师在课前认真审查并履行签字手续,每半月辅导教师至少要听青年教师新授课的一节以上。外校聘请的辅导老师每学期至少要听二节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要听辅导老师新授课4节以上。
(3)辅导教师要对青年教师整个成长过程负责,辅导与被辅导关系要保持稳定,校内一般不少于3年。
(4)设置“导师奖”,每年对培养青年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并在评优晋级时给予政策倾斜。
(5)辅导教师每月享受50元津贴,学期结束考核后发放。
5、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1)每年“五四”期间组织评选“优秀青年教师”活动,并给予大力宣传表彰。
(2)给青年教师创造到外地考察、进修学习的机会,每学年不少于一次,让更多的青年教师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
(3)给每位青年教师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四、具体活动安排及落实
1、学期初,安排好每个新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
2、教龄3年内的青年教师每年做到“五个一”,即:每周听一节课(第一年工作的新教师听一节上一节,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节)、每月交一份规范教案(由辅导教师审查签字)、每学期独立出一份试卷、每学期完成一个课件、每学期写一份教学案例或教学叙事。每学年结束前上交“五个一”总结材料。(教导处负责)
3、每月针对新任青年教师的工作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安排一次辅导学习。人的意识、观念的更新比行为更重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着重学习,尤其是教育、教学理念,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把握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从而增强教师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求青年骨干教师每年征订一份教学杂志,每月交一份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精读一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各类专家讲座、学习,多角度吸收营养。(教导处负责)
4、每年安排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考核暨竞赛一次,内容为“七个一”(一次演讲、一份教案、一个课件、一份板书设计、一份教学分析、一次课堂教学、一次专业考试)。(教导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青优参评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新学年聘用的依据之一。演讲、考试放在第一学期十一月份,其余放在第二学期五月份。奖励分两个层次分别设奖。教龄5年以内的;教龄5年以上的,分别设奖。
5、每学期听取新任青年教师意见、交流思想不少于两次。(政教处、党支部负责)
6、设立校级“优秀青年教师奖”,奖励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占青年教师总额的20%。有以下情况,设单项奖,予以奖励。
(1)对市以上开设公开课,获得好评;
(2)被评为市以上级别优质课;
(3)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教育管理方面论文或教育管理方面论文,或被评为区以上级别优秀论文;
(4)担任班主任,班级被评为校以上优秀班级。
大洋中心小学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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