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中外金租〔〕29号)收悉。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x年第3号)、《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x年第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xx]2号)等有关规定,批准你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此复
x年8月1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