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___,男,现年42岁。本人于__年6月进入弘大康宝利建筑器材搬运有限公司工资,期间与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是每年2万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该公司于__年9月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本人工资。直到__年10月累计拖欠本人工资2万元左右。
特此,向贵局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贵局根据我的实际困难,给予公正的仲裁。
申请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