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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管理制度

2021-04-10 来源:我们爱旅游

  员工班车乘坐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外务工作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常上下班员工(准时)、公出工作人员、应急员工、客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刻

  班车路线(根据实际状况定);

  下午下班发车时刻为17:15分钟,晚上下班发车时刻为21:10分钟;若作息时刻有所调整,以调整时刻为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刻,不得擅自调整站、开车路线、发车时刻,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持续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持续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值班驾驶员自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6。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7。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科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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