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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政策出险后对第二年有影响吗

来源:我们爱旅游

车险费改新政策实施后,小车出险次数对第二年保费的影响明显增强,出险次数越多,第二年的保费就越高。据悉,保险年度期间,若车辆出险2次,第二年保费便会上浮25%。也就是说,如果您第一年的保费是6000元,第二年购买相同的险种,那么保费价格为6000*(1+25%)500元,比第一年多了1500元。

一、只报案不理赔影响保费吗

出第二次险后对明年保险费用没有影响。投保车辆在上一个保险年度中有无赔款记录对今年保费的价格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各公司对连续3年及3年以上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会在基准费率(下同)之上给予7折的优惠,连续两年的会给予8折的优惠,仅上年度无赔款的也会给予9折的优惠。无赔款的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一旦出险的自然享受不到优惠措施,并且如果发生赔款次数过多,保费还会有较大的上幅。对于一年理赔两次的,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三次理赔的,保费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费将上浮10%~20%;五次以上的,被“拒保”的可能性很大。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在车险方面的浮动机制,与上一年度车主的保险理赔次数有关,但理赔次数并不等同于报案次数,如果报案、定损后车主不去赔付,依然不算理赔。理赔次数与理赔金额也是无关的,如果是在两次范围内,但是金额属于1000元以上,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