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泾县实验小学再次提醒各位家长,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护责任。孩子溺亡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孩子游泳或在河边玩耍,家长必须监护。要让孩子做到"六不游泳",即: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同时,一起游泳前,教育孩子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要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有条件的家庭,带孩子到游泳馆游泳。发现同伴或有人溺水时,要大声呼救,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
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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