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赠与房子需要公证吗

2024-07-31 来源:我们爱旅游

本文介绍了关于赠与房屋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以及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协议不需要进行公证,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与公证有关。赠与的财产需要是合法的房产,赠与合同需要被赠与人接受,赠与的财产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有关手续。

法律分析

一、关于赠与房屋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证。因为房产赠与协议在成立时生效,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否公证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有关系的,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房屋赠与协议是不需要去公证的,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流程是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5.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条件是:赠与的房产必须是合法的房产;房产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需要被赠与人接受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