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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罚金对减刑有何作用?

2024-07-29 来源:我们爱旅游

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假释,执行机关提出建议,法院审核裁定。罚金应按期交纳,期满不缴纳将被强制缴纳。遭遇灾祸等困难可延期、减少或免除。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需全面考虑。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和罚金的执行能力。罚金能起到惩罚和教育改造作用。

法律分析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并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限内交纳,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另外,罪犯在服刑期间,也可以通过监狱部门提出缴纳的要求,监狱部门会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缴纳罚金的,对其减刑起到一定的作用。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_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的情况。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全面考察犯罪情节。此外,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因为罚金是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考虑到所判处的罚金能否执行的问题,而被判处的罚金是否能得到执行,则取决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再者,决定罚金的数额时还要考虑罚金能否起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作用。

结语

在刑罚执行中,对于表现悔改或立功的罪犯,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减刑、假释,并报请法院审核裁定,抄送检察院。罚金应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如期满不缴纳,法院将强制执行。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经法院裁定延期、减少或免除。监狱部门也可处理罪犯缴纳罚金的要求。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三种,具体情况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在决定罚金数额时,需考虑犯罪情节、犯罪人的经济状况以及罚金对惩罚与教育改造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