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将会的法律后果: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排除障碍,以恢复建设工作;其次,发包人还应赔偿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