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你好,我和我丈夫陈某结婚两年了,一直没有孩子,但我的公公婆婆很想抱孙子。我和老公经常为这个问题吵架。有一次,我听到婆婆跟老公说要跟我离婚。我老公虽然不想和我离婚,但是在他妈的威严下不敢提出异议。我觉得这样的婚姻我不会幸福,所以主动签了离婚协议。但在和丈夫离婚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陈某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并提出要和我复婚。我的公公婆婆在得知我怀孕的消息后改变了态度,他们也希望我能和陈某复婚。请问,如果我和老公复婚,是不是只需要再同居一次?
律师的回答
女士,你的想法是错误的。再婚不是简单的重新生活在一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不管你和前夫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再婚,复婚的法律程序和初婚是一样的,都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如果你没有登记复婚,你和陈某不能合法结婚,你作为妻子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因此,为了从法律上保障你的婚姻,你必须到登记机关与陈某登记你的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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