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

来源:我们爱旅游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检查操作规程

1.药品的陈列

1.1 .所有陈列药品都必须是验收合格的药品;

1.2 .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1.3 .药品放置于货架(柜)中,摆放整齐有序,避免日光直射;

1.4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1.5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1.6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1.7 .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

1.8 .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

1.9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专柜摆放i

1.1 0.中药饮片放置在中药饮片柜斗中;

11.1

1.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标志醒目.

2.营业场所的定期检查

2.1 .检查营业场所温度是否符合常温要求;

2.1.1 .检查营业场所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

2.1.2 .检查营业场所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2.1.3 .每月检查一次.

2.2 .检查营业场所的卫生和环境

2.2.1 每周检查一次,应有记录;

2.2 .2营业场所整洁卫生;

2.2 .3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

2.2 .4有防虫、防鼠设施;

2.2 .5营业场所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2.3 陈列药品的检查,根据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检查计划进行.

2.3 .1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药品、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

2.3 .2原则上每个月检查一次,高温梅雨季节每周检查一次;

3.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3. 1在陈列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质量管理员立即监督撤柜,停止销售;

3.2 质量管理员确认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