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不是按基本工资算的,是按照当月所发工资总额进行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发放员工福利需要扣税的有哪些
发放员工福利需要扣税的有:
(一)特定节假日期间个人从单位取得汤圆、米酒、粽子等实物福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单位员工因为着装不符合单位要求,企业处以一定罚款(罚款从工资中扣除),罚款不并入实际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