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辞职不一定都要提前三十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员工在辞职的时候,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还有一些情形的员工,是可以随时进行辞职的,不用提前三十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既赋予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规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形,单位要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不予办理辞工手续,单位的要求是合法的。如果已依法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后,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如单位拒绝办理,可到劳动部门投诉。如果由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