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被违法强拆不赔偿怎么处理?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法》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屋被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代为申请的,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法律文书:原案强制措施、原案处理情况、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四、房屋被违法强拆可委托哪些人提起行政诉讼?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房屋被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征地强拆房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拒不履行搬迁义务。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七、征地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强拆房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申请国家赔偿不能直接起诉,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至于房屋被违法强拆不赔偿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法律制度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