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放管服”政策调整以后的建筑施工类资质会被分为四大类: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专业作业资质。具体类别如下:
综合资质:1类不分等级
综合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13类甲、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18类
甲、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一、建筑工程评标程序
1、评标准备:
(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初步评审。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果有);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偏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详细评审。
4、提交评标报告。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环节。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量化。
(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