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超过当事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就属于过高。
一、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应该如何赔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应这样赔: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过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三、合同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上限的规定有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