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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也没有个人财产,法院会怎么样判决?

2023-10-10 来源:我们爱旅游

追讨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也没有个人财产,法院会怎么样判决?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超过六个月,执行会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在恢复执行,同时会将债务人上记录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