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后应报警,提供客观陈述和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犯罪事实或嫌疑人,警方应接受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犯罪人自首适用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被骗钱后受骗者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警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报案,请求警方立案。报警时应当进行客观的陈述被骗经过,如果有相关证据的需要提供证据给警方。根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被骗五块的情况
如果您被骗了五块钱,以下是一些建议来应对这种情况。首先,尽快采取行动,例如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其次,保留所有与此次骗局相关的证据,包括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这些都可能有助于调查和追回损失。同时,与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了解是否有可能追回被骗的款项。此外,警惕类似骗局,加强对个人信息和财务安全的保护,避免再次成为骗局的受害者。最后,如果损失较大或无法自行解决,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请记住,面对这种情况要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
结语
如果您被骗了五块钱,以下是一些建议来应对这种情况。首先,尽快采取行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其次,保留与此次骗局相关的所有证据,如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有助于调查和追回损失。同时,与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了解是否有可能追回被骗的款项。此外,警惕类似骗局,加强个人信息和财务安全保护,避免再次成为受害者。最后,如果损失较大或无法自行解决,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请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