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种情况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局,如果不行的话,您又想让孩子享受到学区房的待遇的话,那建议您可以和女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去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女方,这样子,孩子是可以直接享受到女方的学区房的待遇的。
那如果您的孩子是8周岁以上的话,你们通过协商的方式转移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经过孩子的同意的。
另外,离婚之后,如果对方支付的抚养费不能维持孩子的生活的话,您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人民法院也会支持。
【法律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_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_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__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__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__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____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_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__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__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____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