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丢失的话,那么一般是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重新复印一份,而如果双方合同丢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如果重新签订合同,应该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土地租赁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
一、购房合同补办需不需要钱
一般来说,补办购房合同是不需要钱的。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二、请问股份转让合同丢了怎么办?
合同遗失之后,如果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那么即使合同丢了,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则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诉讼时,原则上要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没办法提供原件的,法院查明复印件真实性之后,也可以采纳。但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举证义务在当事人一方。如果合同遗失的原因,是行为人故意所为的,意图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或者故意盗窃、毁损,使达到违反合同约定的目的。丢失人应进行报案,追究其责任。合同遗失了,还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然后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
三、双方合同有一方丢了怎么办
双方合同有一方丢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一方丢失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亦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