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我们所说的判刑,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对被告人所判处的刑罚,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案件还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他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判,确定刑罚,所以取保候审不等于不判刑。
一、取保候审的期间最多有多长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该条还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的人和有关单位。只有在确定取消取保候审手续或者通知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才会没事了!
2、一般在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也就是已经12个月了,公安机关在届满后书面通知嫌疑人取消取保候审措施,并撤销案件的,那么,嫌疑人就真的没事了。反之,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则案件依据诉讼程序继续进行着。嫌疑人的身份会随着案件的移交,变成被告人。
3、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会通知被告人或者在检察机关办理新的取保候审手续,或者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就改为逮捕后收监。
4、案件继续进行下去,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或者关押期间,如果认为不需要起诉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一般说来,被告人也没事了。
5、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完成,依法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法院,则程序继续进行。移交案件时,如果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则会通知被告人一起到法院办理手续。当案件移交给法院时,为保障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能随时让被告人到庭,一般都会直接将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直接收监!当然,如果经过初步审查,法院接收案件的审判人员,在被告人存在上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嫌疑人或被告人至案发后,就在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且没有宣告缓刑的案例。
二、公检法三机关都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吗
可以,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期间(包括侦查期间和逮捕后的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采取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离开指定地点(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取保候审后,至于判刑不判刑的问题是要依据检察院提起公诉现有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你有罪,法院采信有罪则判刑,法院采信无罪,或者罪刑较轻则不判刑,和取保候审无关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活动中的强制措施,与释放不释放无关,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活动存在,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改为羁押状态。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活动,则就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公诉,当然期间内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也可能会最后提起公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