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身份证号码无法在网上查询到婚姻状态,若需要查询婚姻状态只可以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民政部门进行查询。不可以查询他人婚姻状态(个人隐私)。通过身份证信息能否查出是否结婚的信息,分三种情况:
1.双方在向民政局提出登记结婚时,一方可以查询到另一方的情况。
2.本人查询本人或者配偶的,则可以查询。如果配偶在异地,并且分居时间长。查询了解一下可以,这种情况可能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才可查询。
3.个人凭借自己身份证去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这种情况要看查询的意图,一般是不可以的。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因此,如果需要查询某人的婚姻登记情况,需要本人出席,并且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