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来说,我国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开户缴费单位应该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