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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几项

2023-12-18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其中需要说明的是:
1、知情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培训权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这都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
3、拒绝冒险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4、检举、控告权
职业病防治法在总则中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是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一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衍生问题:
劳动者可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是什么?
答: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