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保险合同过期后,保险公司可以否认赔付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合同履行时间没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并被保险人要求给付时立即给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得隐瞒、谎报事故结果,不得毁灭、变造、隐匿证据,不得故意伪造虚构事故。因隐瞒、谎报事故结果或者毁灭、变造、隐匿证据或者故意伪造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构成诈骗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约定届满前,保险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经被保险人申请延长保险期间,保险人同意延长保险期间的,应当另行协商约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被保险人故意实施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发生错误的,保险人有权追回给付的保险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欺诈订立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
总的来说,保险合同履行时间结束后,保险公司就不再具有赔付义务。同时,若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故意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因此,建议在保险合同履行期内及时续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