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当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而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该保证责任。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的方式来确定。首先,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其次,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担保人的哪些财产会被执行
物的担保的,即以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执行该特定的担保物,不能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人的担保的,即作保证人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同样的责任,法院可以执行担保人的任何财产。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否执行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书应送达被执行人。采取前款措施需有关单位协助的,应当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有关单位。第90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能否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
能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书应送达被执行人。采取前款措施需有关单位协助的,应当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有关单位。第90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可以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吗
可以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朱凤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