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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死亡证明流程是怎么样的

2024-01-20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一、医院内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开具流程:1. 提供死者家属(或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注明与死者关系;2. 提供死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未登记户籍的婴儿和无名尸不需要提供);3. 由负责救治的医师签发《死亡证》。二、非医院内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开具流程:1. 提供居(村)委证明原件;2. 提供死者生前有效病历、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3. 提供代办的家属(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作出非重复开具《死亡证》说明。三、死亡证明的填写说明:1. 填写死亡者姓名;2. 填写死亡者性别;3. 填写死亡者身份证号码;4. 填写死亡者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5. 填写死亡者出生年月日并计算出满若干岁;6. 填写死亡者详细死亡时间;7. 填写死亡者详细死亡地点及场所;8. 填写死亡者死亡种类;9. 填写死亡者工作情形及职务;10. 填写死亡者婚姻状况;11. 填写死亡原因。四、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1. 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2. 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3. 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4. 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