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四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是交费年限和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的,按上一年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计算;交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满10年按办理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5%计算,以后交费每满1年加发1%,最高限定为20%。
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数化月平均交费工资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交费年限再乘以1.3%。
综合性补贴是199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补贴,再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本人的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除以本人参加工作之时起至办理退休手续之时止的年限。
最后,需要明白的是,只要领取人是生存着的,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