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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2024-01-20 来源:我们爱旅游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五类。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包括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等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第五类是其他类,包括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此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还有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等生活服务费用。医改后患者就医发生上述各类项目费用要自付。而如果进行的是下面的治疗项目,就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第一类是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伽马刀、X-刀)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第二类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特殊治疗项目。第三类是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第四类是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等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也可由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