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法院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给被告。如果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就应该按照协议条款向原告赔偿。另外,原告撤诉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线索,还可以重新发起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被告的责任。
对一审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因此时法院还没有判决,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撤诉条件的,只要裁定准许撤诉就行,案件也就终结;而在二审时,即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因原告申请撤诉,二审法院不需制作送达调解书,但有一审判决书存在,二审准许撤诉的手续如何办,司法解释未明确。
因此,在进行再审中,原告是可以提出撤诉的申请,但是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之后才能做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允许之后就能撤诉,不允许就需要继续进行再审的审理,
民事诉讼法申请撤诉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三十一条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