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为:
诉前准备工作
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
A、合法的婚姻关系。
B、有离婚的理由和初步的证据。
C、不属于法定禁止提出离婚的情形。
附: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禁止提出离婚的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经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
搜寻证据、妥善保管个人财产。
离婚案件应搜寻的证据有: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及证明材料、家庭主要财产证明等。